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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單位:國教處國際學生中心 
業務承辦人:林依璇
連絡分機:2544
回信電子郵件地址:082167@mail.fj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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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公告處:http://www.oie.fju.edu.tw/isc/doc/view/sn/1360/block_sn/212

一、教育部補助要點目的

1.學海飛颺:選送優秀學生赴國外研修。選送優秀學生赴登載於本部網站之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之學校(不含大陸及港、澳)修讀學分,研修領域為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科學及工程與生醫科技等三大領域。
2.學海惜珠:選送清寒優秀學生赴國外研修。選送清寒優秀學生赴登載於本部網站之外國大學校院參考名冊之學校(不含大陸及港、澳)修讀學分,研修領域為人文社會科學、基礎科學及工程與生醫科技等三大領域。

二、相關辦法

1.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
2.輔仁大學甄選「教育部『學海飛颺』-獎助大學校院選送優秀學生出國研修」實施辦法(含申請表,申請飛颺之同學請務必詳閱)
3.輔仁大學甄選「教育部『學海惜珠』- 獎助大學校院選送清寒優秀學生出國研修」實施辦法(含申請表,申請惜珠之同學請務必詳閱)
4.公費留學生請領公費項目及支給數額一覽表(學生支領生活費補助的標準,若不知如何計算,可洽國際學生中心)

二、申請方式

1.請於103年3月6日(星期四)前,完成以下步驟:

(1)請詳閱校內甄選辦法(上一項之實施辦法)後,備齊紙本申請文件後,繳交至國際學生中心(耕莘樓A113)。
(2)將甄選辦法中申請書的電子檔以email傳送至國際學生中心林依璇小姐信箱(082167@mail.fju.edu.tw)。

三、審查程序

1.國際學生中心初審後,由本校輔仁大學國際學術交流審議委員會進行複審。
2.提送推薦之受獎生資料至教育部審查,103年5月31日教育部將公告核定結果。

四、注意事項

1.申請資格

(1)申請者需取得本校甄選辦法規定外國語言能力標準證明文件,並檢附合格之證明文件影本。
(2)補助日期必須由教育部核定日期(103年5月31日)起算,倘若同學出國研修之日期早於103年5月31日,則以該5月31日之後之學期數計算。例如:日文系A同學出國研修日期為103年4月-104年1月,則僅能取得5月31日之後1個學期之補助。
(3)未取得入學許可者,由院/系/所薦送之交換生請出示院/系/所之證明;參加校選之學生(由國際學生中心收件之交換生申請案),則不需檢附證明,待取得入學許可後補上影本即可。
(4)出國研修時必須保有本校學籍(不可為休學或畢業等狀態)。

2. 獎學金額度

(1)「學海飛颺」為部分補助,本校將依據教育部核定金額,依據研修學期數/學季數與地點分配獎學金。依101年度與102年度補助狀況,以西班牙為例,研修1學期獎學金約為NTD60,000,2學期為NTD120,000。
(2)「學海惜珠」補助額度依據計畫書所載之學生資料評核,並考量赴留學國別或城市及各航空公司經濟艙票價訂定。補助項目得包括一張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學費及生活費等,實際補助金額,依教育部公告核定金額為準。

3. 其他

(1)通過核定後,本校及計畫主持人必須與學生簽訂「契約書」,方可領取補助與出國研修。
(2)回國後學生需依國際學生中心要求於期限前繳交心得、核銷相關資料(如來回及轉機登機證、出國報告表、出國研修支出表、機票收據等)。
(3)學生心得報告將上傳教育部網站公開,請注意勿呈現個人基本資料(身份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住址、電話等)。

五、本校承辦人
國際學生中心林依璇小姐(Alicia Lin),分機2544,校外請撥(02)2905-2544,email: 082167@mail.fj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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