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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 如正、副本 |
發文日期: | 98年12月17日 |
發文字號: | 輔學三字第0980120103號 |
速 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普通 |
附 件: | ||
主 | 旨: | 函告98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部學生學雜費各類優待減免補助申辦事宜,如說明,請 查照並公布周知。 |
說 | 明: | |||||
一、 | 申請時間:98年12月28日起至99年1月11日止。 | |||||
補辦時間:99年2月22日起至26日止。 | ||||||
二、 | 申請地點:學務處夜間辦公室(ES201)。 | |||||
三、 | 注意事項: | |||||
(一)學雜費減免採審核通過後,直接將暫定補助款從繳費單中扣除,所以在申請時間內申請合格者請於99年2月5日起自行至輔大首頁或台新銀行下載新的繳費單(已扣除暫定補助款金額),並務必於99年2月19日前完成繳費,俟加退選後再行多退少補作業。 | ||||||
(二)申請就學減免又申請就學貸款的同學,請務必先辦理減免再辦理貸款(亦即減免金額是不能申請貸款),屆時請下載新的繳費單再至台灣銀行辦理貸款。 | ||||||
(三)補辦時間申請之同學,請先繳交全額學雜費,屆時持收據正本暨相關申請證件辦理。 | ||||||
(四)殘障生及殘障子女若未能於1月11日前申辦者暨新申請者,除原規定繳交之證件外,另請檢附國稅局開立之學生本人及其父母、已婚者需加上配偶之97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
四、 | 相關辦法請至學務處生輔組網頁(http://life.dsa.fju.edu.tw/)查詢,並下載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證件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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