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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 如正、副本
發文日期: 98年12月17日
發文字號: 輔學三字第0980120103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  件:  
 
  旨: 函告98學年度第2學期進修部學生學雜費各類優待減免補助申辦事宜,如說明,請 查照並公布周知。
  明:  
  一、 申請時間:98年12月28日起至99年1月11日止。
       補辦時間:99年2月22日起至26日止。
  二、 申請地點:學務處夜間辦公室(ES201)。
  三、 注意事項:
      (一)學雜費減免採審核通過後,直接將暫定補助款從繳費單中扣除,所以在申請時間內申請合格者請於99年2月5日起自行至輔大首頁或台新銀行下載新的繳費單(已扣除暫定補助款金額),並務必於99年2月19日前完成繳費,俟加退選後再行多退少補作業。
      (二)申請就學減免又申請就學貸款的同學,請務必先辦理減免再辦理貸款(亦即減免金額是不能申請貸款),屆時請下載新的繳費單再至台灣銀行辦理貸款。
      (三)補辦時間申請之同學,請先繳交全額學雜費,屆時持收據正本暨相關申請證件辦理。
      (四)殘障生及殘障子女若未能於1月11日前申辦者暨新申請者,除原規定繳交之證件外,另請檢附國稅局開立之學生本人及其父母、已婚者需加上配偶之97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四、 相關辦法請至學務處生輔組網頁(http://life.dsa.fju.edu.tw/)查詢,並下載申請表及檢附相關證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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